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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464期」資料影本1份供參

日期:2014-08-26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3年8月20日中市衛醫字第1030090908號函

 二、檢送衛生福利部轉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464期」資料影本1份供參,惠請所屬會員依規辦理。

 三、依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464期」使用電熱毯務必注意8大禁忌如下:

(一)禁止嬰兒使用。

(二)禁止癱瘓者及感覺遲緩者(如孕婦、糖尿病患者等)使用。

(三)禁止使用於熟睡者或無意識患者。

(四)勿在易燃環境下使用。

(五)勿坐或壓在此產品上。

(六)勿以強力壓折或扭曲方式使用或收納。

(七)勿以拉扯電線方式拔去插頭。

(八)勿以別針或其他金屬物品固定此產品以免觸電。
 
四、為避免不當之醫療處置而衍生醫療糾紛,惠請所屬會員,提供患者使用「電熱毯」以增加體溫之處置時,請詳閱產品使用說明書及注意8大禁忌;另除上開禁止使用之對象外,若有需使用「電熱毯」者,亦需審慎小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