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2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49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日期:2020-01-17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1月9日全醫聯字第1090000033號函。
二、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2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49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