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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國武漢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及儲備防疫量能,請會員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及自我查檢

日期:2020-01-08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月6日疾管感字第1090500006A號函。

 二、因應中國武漢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及儲備防疫量能,請會員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及自我查檢。

 三、目前中國武漢發生不明原因肺炎疫情,為防範疫情於醫療機構內傳播,請醫療院所提高警覺,於急診檢傷與門診務必確實執行就醫病人TOCC的問診;於門診、急診區域主動提供或協助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病人或陪病者佩戴口罩;若發現疑似病人應立即採取適當的隔離防護措施及確實通報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以降低傳播風險。

 四、請會員加強下列因應作為:

 (一)對於急診檢傷病人與疑似呼吸道感染之門診病人應落實「TOCC」機制,確實詢問並記錄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觸史(Contact history)及是否群聚(Cluster)等資訊。

(二)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如診治病人符合(1)「中國武漢旅遊史之發燒肺炎病例」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之通報定義者(臨床條件:「具有發燒(≧38℃)且有呼吸道症狀」或「咳嗽且同時合併呼吸急促或困難或臨床、放射線診斷有肺浸潤或病理學上顯示肺炎」;流行病學條件:發病前14日內,曾赴中國武漢地區)(2)無武漢旅遊史但有中國大陸旅遊史之不明原因肺炎;請至本署「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通報。
 
(三)門、急診區域應有病人分流看診機制,在門、急診規劃通風良好的診間與檢查室,以作為分流看診區域;候診室應維持通風良好,並妥善安排病人就診動線,提供需進行評估、診療或採檢之用。
 
(四)醫療機構人員照護疑似或確定不明原因肺炎感染病例時,現階段建議依循標準防護措施、飛沫傳染、接觸傳染及空氣傳染防護措施之原則,採行適當的防護措施。
 
(五)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執行如氣管內插管與拔管、抽痰、支氣管鏡檢、誘發痰液的處置、使用面罩式的正壓呼吸器等會引發飛沫微粒(aerosol)產生的醫療處置,或對病人進行鼻腔拭子採檢(nasal swab)、鼻腔沖洗(nasal
wash)、喉頭拭子或鼻咽拭子採檢(throat swab,nasopharyngeal swab)時,應佩戴高效過濾口罩(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戴手套、穿著隔離衣、佩戴護目鏡或面罩,視需要佩戴髮帽,且應在換氣良好的空間中執行,並避免不必要的人員進出,減少受暴露的人數。
 
五、為保障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健康,儲備醫療院所防疫量能,疾管署訂有「醫療院所因應武漢不明原因肺炎整備現況查檢表」(附件1)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因應武漢不明原因肺炎整備現況自評表」(附件2),請會員可多加運用並自我檢視執行現況,持續檢討改善。
 
六、上述查檢表及醫療機構感染管制其他應注意事項,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照護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醫療機構因應武漢不明原因肺炎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