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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流感流行期及儲備防疫量能,請轉知所屬會員加強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日期:2020-01-03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12月30日疾管感字第1080500516A號。

 二、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持續升溫,目前已進入流感流行期。請所屬會員於流感流行期間優先宣導民眾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例如,在醫療機構出入口、門急診及病房等區域,透過明顯告示(如:海報、電子看板等)、廣播或志工主動關懷等方式,提醒就醫民眾與陪病者,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請佩戴口罩候診,落實手部衛生;並宣導探病親友,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建議待症狀緩解後再來探病,以降低病人感染風險。

 三、為保障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健康,儲備醫院防疫量能,並避免流感在工作人員與病人間互相傳播造成群聚感染,請加強落實工作人員健康監測與管理:

(一)宣導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若出現急性呼吸道症狀或癥候,應主動通報單位主管,並確實遵循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及接受所需之醫療協助。
(二)有發燒和出現呼吸道症狀或癥候的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允許和鼓勵疑似或確診流感的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在家休養,建議停止工作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指未使用退燒藥);若是負責照護免疫力低下的病人(如造血幹細胞移植者),建議暫時另外分配工作或暫停上班至症狀出現至少7天後且症狀緩解。
(三)工作人員於恢復工作後,仍應確實遵循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仍有咳嗽和打噴嚏等症狀,應於照護病人時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並加強手部衛生(特別是接觸病人前後和呼吸道分泌物後)。
 
 四、疾管署訂有「醫院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附件),請所屬會員可多加運用並自我檢視執行現況,持續檢討改善。
 
 五、上述查檢表及醫院感染管制其他應注意事項,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照護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醫療照護機構季節性流感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