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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會員福利團體壽險自103年7月1日起委由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承保

日期:2014-06-26

 

主旨:全聯會會員福利團體壽險自103年7月1日起委由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承保,團體定期壽險內容為每位會員以每月100元保費,不分年齡、保額一律為定期壽險30萬元加團體意外險20萬元。

說明:
一、依據全聯會103年4月20日第十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復經103年5月25日第十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辦理。
二、檢附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理賠申請書、繼承系統表。
三、若要推具代表申請理賠,請另填推派具領同意書。
四、103年6月30日以前身故會員請填寫富邦保險公司理賠申請書並於事故發生兩年內盡速辦理。
五、已變更指定受益人者新光人壽概括承受,無須再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