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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調整「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107年第1季超過管理閾值之院所以輔導機制進行,不進行費用核扣作業

日期:2018-05-07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7年4月13日全醫聯字第1070000478號函。

 二、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調整「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107年第1季超過管理閾值之院所以輔導機制進行,不進行費用核扣作業。

 三、該署評估醫療院所可能因花蓮地區強震,造成電腦設備損壞無法即時上傳病患就醫資訊或進行雲端藥歷查詢,致使重複領藥。另災民可能因房舍損毀遷居其他縣市暫住,於其他縣市院所就醫重新領藥,故重複領藥之情況可能跨及全國各縣市。

 四、承上,考量強震可能造成之影響,為避免影響民眾用藥權益,旨揭方案107年第1季超過管理閾值之院所以輔導機制進行,不進行費用核扣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