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7-10-20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6年10月6日全醫聯字第1060001555號函。

 二、106年9月22日健保審字第1060036069號函有關CURAM POWDER FOR ORAL SUSPENSION等15項藥品許可證逾期未展延,健保署將於106年11月1日起取消健保收載暨健保給付,詳附件。

 三、106年9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60058207號公告暫予支付含tafluprost成分藥品Taflotan-S ophthalmic solution共1品項。

 四、106年9月27日健保審字第1060036105號函有關106年10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異動項目,計373項。

 五、106年9月28日健保審字第1060036080號公告修訂含vinorelbine、fludarabine、gefitinib、pemetrexed、erlotinib、afatinib、lapatinib、eribulin等8成分藥品給付規定。

 六、106年9月28日健保審字第1060062146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聖猷達"庫爾帕斯杜爾心臟電燒導管」等共5項。

 七、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欄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