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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5-11-11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4年11月6日全醫聯字第1040002938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附件)

 三、104年10月23日健保審字第1040036528號函有關104年11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之異動情形,詳如藥品價格明細表(共526項)。

 四、104年10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40011497號函有關永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除得淨糖衣錠(健保代碼A005359100)」及「得治黴乳膏(健保代碼A031978329)」等2項藥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屬第二級危害應予回收藥品乙案,將自105年1月1日起暫停該2品項之健保給付。

 五、104年10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40066418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美敦力"兒童用動脈套管"Medtronic" DLP One Piece Pediatric Arterial Cannulae」暨其給付規定。

 六、104年10月30日健保審字第1040067522號函通知該保險健保健保用藥品項之異動情形(如附件)。

 七、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欄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