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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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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4年9月23日以衛部保字第1141260364號令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及附件,附件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並檢附相關文件各1份。

日期:2025-10-07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4年9月30日全醫聯字第1140001289號函。

主旨:轉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八十三條附件六、第八十四條附件七,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23日以衛部保字第1141260364號令修正發布。前揭附件自114年1月1日生效,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及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9月22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364C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