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5-06-10

 

 說明:

一、104年5月22日健保審字第1040035552號函有關台灣安斯泰來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等共407個藥品品項之健保支付異動
情形,詳如「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明細表」,自104年6月1日起取消其健保收載。
二、104年5月25日健保審字第1040005190號函有關安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AMINOPHYLLINE TABLETS "ASTAR" (衛署藥製字第005669號)等3張藥品許可證藥品,經衛生福利部認定屬第二級危害應予回收藥品乙案,屬健保收載之相關4品項將自104年6月1日起暫時停止給付(如附件)。
三、104年5月25日健保審字第1040004946號函有關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杏輝"喜癒痔軟膏(衛署藥製字第021455號)」,經衛生福利部認定屬第二級危害應予回收藥品乙案,將自104年6月1日起暫時停止該品項(健保代碼A021455335)之健保給付。
四、104年5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40035572號函有關104年6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之異動情形,詳如藥品價格明細表(共1253項)。
五、104年5月29日健保審字第1040005480號函有關政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經主管機關查核涉第二次嚴重違反GMP規定,其涉及嚴重缺失之無菌製劑產品共128品項藥品(如附件),自104年7月1日暫停健保給付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