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5-01-20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4年1月9日全醫聯字第1040000054號

二、103年12月29日健保審字第1030072092號公告暫予支付含levonorgestrel成分藥品Mirena Intrauterine System暨其藥品給付規定。

三、103年12月30日健保審字第1030036865號函知有關麥迪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麥迪森"信美爽眼藥水SINMESONE EYE DROPS "MEDICINE"(內衛藥製字第012342號)」藥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屬第一級危害,將自即日起暫時停止健保給付。
四、103年12月30日健保審字第1030015104號函知有關恆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之「Heparin Sodium-fresenius injection 1000IU/ML(衛署藥輸字第022827號)」等2張藥品許可證共3品項(健保代碼B022827221、B022826240及B022826299),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屬第一級危害,將自即日起暫時停止健保給付。
五、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欄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