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衛生福利部函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四條、第五十二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三,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5日以衛部保字第1031260811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2014-12-23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3年12月15日全醫聯字第1030004735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函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四條、第五十二條之二、第五十二條之三,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5日以衛部保字第1031260811號令修正發布,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