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2-06-08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5月20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289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及其健保用藥異動情形,詳如以下說明。
三、111年5月9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55658號公告修訂含ustekinumab成分藥品(如Stelara)之給付規定。
四、111年5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605號公告暫予支付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藥物品項計110項。
五、111年5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606號公告異動含letermovir成分藥品Prevymis F.C. Tablets 240mg及Prevymis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20mg
/mL共2品項之支付價格。
六、111年5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481號公告修訂含olaparib成分藥品(如Lynparza)、含talazoparib成分藥品(如Talzenna)及含larotrectinib成分藥品(如Vitrakvi)之給付規定。
七、111年5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569號公告修訂免疫檢查點PD-1、PD-L1抑制劑之給付規定。
八、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