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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2-05-23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5月16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223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及其健保用藥異動情形,詳如附件說明。

 三、111年5月2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474號函知有關肺癌標靶藥物之給付規定修訂,健保署業於111年4月1日公告生效在案,修訂含gefitinib成分藥品(如Iressa)、含erlotinib成分藥品(如Tarceva)、含afatinib成分藥品(如Giotrif)及含osimertinib成分藥品(如Tagrisso)給付規定。

 四、111年5月4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55277號公告暫予支付含C1 esterase inhibitor成分藥品Berinert 500 IU共1品項暨其藥品給付規定。

 五、111年5月5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104802號函知有關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恩久平膜衣錠10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2124號)」藥品部分批號回收一案,批號FF2062、FM6651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回收。

 六、111年5月9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104960號函知有關興中美生技有限公司委託中美兄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藥品「”中美”便通樂膜衣錠(番瀉葉苷)(衛署藥製字第037697號)」藥品部分批號回收一案,批號D10S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回收。

 七、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