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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2-02-08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1月27日全醫聯字第1110000150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及其健保用藥異動情形,詳如以下說明。

 三、111年1月14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36747號公告暫予支付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藥物品項計187項。

 四、111年1月14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772710號公告修訂含crizotinib成分藥品、含ceritinib成分藥品及含alectinib成分藥品之給付規定。

 五、111年1月14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50380號公告異動含brentuximab vedotin成分藥品(如Adcetris)支付價格及修訂其藥品給付規定。

 六、111年1月17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800663號函知有關溫士頓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溫士頓”鹽酸四環素眼藥膏(衛署藥製字第052555號)」藥品部分批號回收一案,批號TET21005及TET21036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回收。

 七、111年1月20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63308號函知健保用藥新增品項「Vinkebir Injectable Solution(vinorelbine10mg/1mL/vial)」(健保代碼:X000225209),其健保支付價自111年2月1日生效,並於112年2月1日停止給付。

 八、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