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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1-11-11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11月8日全醫聯字第1100001463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及其健保用藥異動情形,詳如以下說明。

 三、110年10月27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14437號函知有關培力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Procal Tablets 667mg “P1”(Calcium Acetate)(衛署藥製字第036794號)」藥品部分批號回收一案,批號020068、020070、020074、020077、020081、020086、021001、021005、021010、021013、021014、021017、021022、021024、021028、021033、021034及021039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回收。

 四、110年10月28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36358號函知有關110年11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之異動情形,詳如藥品價格明細表(計22項),前揭明細表已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藥品/健保藥品品項查詢/健保用藥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