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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0000-00-00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10月30日全醫聯字第1090001324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及其健保用藥異動情形,詳如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