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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0-11-02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10月22日全醫聯字第1090001308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09年10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090036370號公告修訂特殊材料「台酚藍囊袋眼用染劑」給付規定。
四、109年10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090061668號公告增修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頸動脈分流器」之給付規定。
五、109年10月14日以健保審字第1090036387號公告增修正特殊材料「可吸收性顱顏面骨板」之給付規定。
六、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