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0-07-09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6月29日全醫聯字第1090000744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09年6月8日健保審字第1090007894號函,有關溫士頓醫要股份有限公司「Tetracycline Ophthalmic Ointment"Winston" (衛署藥製字第052555號)(批號TET19020、TET19040、TET19041)」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危害回收。
四、109年6月10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607號公告副本,公告修訂特殊材料「關節腔注射劑」給付規定。
五、109年6月10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590號公告副本,公告修訂特殊材料「長效型心室輔助系統」給付規定。
六、109年6月10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588號公告副本,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計213項。
五、109年6月10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573號公告副本,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亮藍網膜眼用染劑」及「台酚藍囊袋眼用染劑」共2項暨其給付規定。
六、109年6月12日健保審字第1090055875號公告副本,公告暫予支付含fentanyl成分藥品Opiodur Transdermal Patch12μg/h、25μg/h、50μg/h、75μg/h、100μg/h共5品項之支付價格。
七、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