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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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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二條之四,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月30日以衛部保字第1091260006號令修正發布

日期:2020-02-15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9年2月4日全醫聯字第1090000135號函。

 二、轉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二條之四,業經衛福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月30日以衛部保字第109126000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 、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