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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9-12-09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12月3日全醫聯字第1080002226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08年11月22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553號公告副本,公告修訂B型肝炎抗病毒用藥之給付規定。

 四、108年11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80016564號函,有關衛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Diclazide Tablets 80mg "Weidar"(Gliclazide)(衛署藥製字第029337號)(批號705001、739009及816004)」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危害回收。

 五、108年11月27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614號函,有關108年12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之異動情形,詳如藥品價格明細表 (共120項)。

 六、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