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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19-10-23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10月21日全醫聯字第1080001280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08年10月5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182號公告副本,公告暫予支付含inotuzumab ozogamicin 成分藥品Besponsa 1mg Powder for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暨其藥品給付規定。

 四、108年10月8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286號公告副本,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計1,468項。

 五、108年10月9日健保審字第1080014184號函,有關「Zantac Injection 25mg/mL "Glaxo"(衛署藥輸字第017530號)(批號:Q443、X766、BB4、FH2R)」和「Rannine Injection25mg/mL(Ranitidine)"S.Y."(衛署藥製字第033589)(批號:504222、610282、803052),經主管機關核定屬第二級危害回收。

 六、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