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日期:2022-04-15
臺中市大臺中醫師公會 |
第三屆 第八次 |
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
時 間:111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十二時四十分報到一時開會
地 點:臺中市大臺中醫師公會第一會議室
理事出席:魏重耀、林釗尚、黃健郎、王榮輝、邱國樑、黃崇濱、林宜民、黃致仰、劉兆平、顏炳煌、陳振昆、賴慧貞、蔡牧樵、李永福、陳儀崇、陸盛力、王登源
監事出席:彭業聰、陳俊宏、呂維國、林啟忠、蔡振生、管灶祥
指 導:蔡其洪榮譽理事長
列 席:楊智欽副秘書長、詹益旺副秘書長、陳彥鈞副秘書長、吳肇鑫副秘書長、徐正吉副秘書長
請 假:童敏哲、洪恭誠、林文玉、王維弘、許志全、林昌宏、張家築
主 席:魏理事長重耀 紀錄:傅姿溶
主席報告:
壹、會務報告:
一、110年9月本會建請衛生福利部往後有關公費疫苗接種,掛號費收取應比照醫療機掛號費收費標準0-150元收費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回覆略,自110年6月7日,針對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除每劑次補助100元接種處置費外,院所配合免費疫苗接種服務,提供「COVID-19疫苗合約院所免費提供民眾接種服務獎勵措施」;至於其他常規疫苗及流感疫苗接種,合約醫療院所仍可依規範比照醫療機構掛號費收費標準0-150元收費。
二、有關衛福部公告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九條附表(七)診所設置標準表新增友善設施一案魏重耀理事長分別代表公會參加1月24日全聯會召開「研議衛福部預告診所設置標準表新增友善設施」之策略方向視訊會議。因公告預告內容出現各種意見、反彈、抗議,為締造民眾、政府、醫界三贏,可長可久的友善就醫環境,2月8日出席全聯會召開兩場活動─醫界共識會議+監察院陳情為會員爭取權益。
三、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11年3月16日衛部保字第1110110368號預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查、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修正草案。本會就該案請向衛福部建議對基層診所的部份負擔略作修正如下:
1、 依照分級醫療的精神,應鼓勵慢性穩定病人選擇在基層診所領藥。故建議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若由基層診所開立者,得維持第一次調劑免收藥品部份負擔。
2、依照分級醫療的精神,應鼓勵基層診所依病情需要執行一般性的檢驗(查),以確實掌握病情,避免因收費影響。雖然草案設計基層診所的檢驗(查)費用超過500元才會收取10%部份負擔,已考量上述狀況,但衡量常見檢驗(查)項目,500元恐仍不足,建議將檢驗(查)金額費用調高至超過1400元以上再收取部份負擔。另外,為簡化基層診所收費流程,建議檢驗(查)超過1400元以上,均固定收取 100元部份負擔。
四、財政部111年3月1日台財稅字第11000704700號函釋有關COVID-19疫情期間,免徵所得稅項目包括:(一)健保不到8成補到8成之收入(診所)。(二)健保不到9成補到9成之收入(醫院)。(三)執行COVID-19疫苗注射任務,由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及地方政府撥付醫事機構或個人之補助、津貼、獎勵相關事項及醫護人員執行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之支援人力費。(四)合約醫療院所執行公費流感及常規疫苗之接種處置費。(五)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參與社區篩檢之收入。(六)醫療機構發放之防疫獎金,倘醫療機構依特別條例規定取得之防疫獎勵金,轉發相關工作人員〔如依「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規定核發醫療機構之防疫獎勵金〕,醫療機構僅為代收轉付性質,非該醫療機構之收入及費用,核屬該等人員之免稅收入。(七)醫事人員因配合防疫致延長工時而獲取之加班費,不受勞動基準法加班時數上限限制。(八)醫院自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取得SARSCoV-2核酸檢驗費、核酸池化檢驗費及抗原快篩試劑費等公費檢驗費之收入。(九)醫療機構、醫事人員於COVID-19疫情期間取得之特別預算收入。上述依特別條例規定免納所得稅部份,於該條例施行屆滿後,回歸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貳、委員會會議報告
一、秘書處暨公關事務委員會
洽悉。
參、第三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案追蹤辦理情形
洽悉。
肆、討論提案:
一、案 由:請審查111年1月至2月會員入會資格案。(提案人:秘書處)
說 明:
110年12月會員人數:2,441人
111年1月入會:11人;退會:10人;共計:2,442人
111年2月入會:14人;退會:8人;共計:2,448人
決 議:通過。
二、案 由:請審查111年度1月至2月收入支出決算案,提請討論。(提案人:秘書處)
說 明:
1、每個月安排監事會看帳。
2、經費收支決算表
決 議:通過。
三、案 由:推派全聯會第13屆理事監事候選人案,提請討論。(提案人:秘書處)
決 議:理事-魏重耀、藍毅生 監事-蔡其洪
臨時動議:
四、案由:有關中央銀行於2022年於3月18日起升息一碼(0.25%),優惠借款>1%,請討論利息減收常年會費方案,提請討論。(提案人:秘書處)
辦法:按台灣銀行公告利率辦理。
決議:會員利息屆滿一年間,台灣銀行於近期若有再調整利息,則請秘書處提出方案後送交下次理監事會研議。
散會:下午二時零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