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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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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永聖醫療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國產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製造許可已失效及其相關醫療器材許可證管理事項乙案

日期:2026-09-03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8月27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5010522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永聖醫療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國產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製造許可已失效及其相關醫療器材許可證管理事項乙案,詳如說明段,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15年8月25日彰衛藥字第1150057909號函辦理。
 
二、案係旨揭公司前申請取得之醫療器材製造許可(QMS1035)已逾有效期限(114年10月30日),該公司所持下列3項醫療器材許可證之產品,依法不得製造。除待該公司重新取得製造許可(QMS認可登錄),或醫療器材許可證依規定申請變更為其他已取得製造許可之製造業者並經核准後,方得繼續製造該等產品。違反者,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2條及第68條規定處辦。
(一)“永聖”雙極鑷子與接線(衛部醫器製字第004665號)。
(二)“永聖”一次性電極板與接線(衛部醫器製字第004662號)。
(三)“永聖”電刀筆與電極(衛部醫器製字第0048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