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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持有之藥品許可證
日期:2026-05-13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4月22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50044089號函。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持有之藥品許可證(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4月15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53089286號、第1153089287號、第1153089073號、第1153089104號、第1153089115號、第1153089081號及115年4月16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53089945號、第1153089951號函辦理。
二、案內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許可證之藥品臚列如下:
(一)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點必舒眼藥膏」(衛署藥輸字第020915號)、「點必效眼藥膏」(衛署藥輸字第016851號)。
(二)台灣費森尤斯卡比股份有限公司:「量可循靜脈輸注液」(衛署藥輸字第025091號)、「立得能靜脈注射液20%」(衛署藥輸字第022874號)、「立得能靜脈注射液10%」(衛署藥輸字第022923號)、「"卡比"菌伏平乾粉注射劑1公克」(衛部藥輸字第026765號)、「安敏芬10%輸注液」(衛署藥輸字第 024179號)、「"卡比"肌鬆弛注射液2毫克/毫升」(衛部藥輸字第026541號)。
三、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前揭藥品,應配合前揭公司回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