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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羅得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盛雲藥品股份有限公司、達德士藥品有限公司及振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數款藥品(詳如附件),辦理回收一案
日期:2025-10-29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4年10月29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40134458號函。
主旨:有關羅得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盛雲藥品股份有限公司、達德士藥品有限公司及振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數款藥品(詳如附件),辦理回收一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下架回收。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10月27日FDA品字第1141107632、1141107611、1141107612及1141107648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案回收藥品詳如附件,並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判係屬第二級回收,依據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17條規定:「對於已變質、逾保存期限或下架回收之藥品,應予標示並明顯區隔置放,依法處理。」。為維護民眾權益及用藥安全,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確實按藥事法相關規定辦
理,並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作業。
三、藥品回收資訊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網址:https://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產品回收。
(二)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整合查詢服務>西藥>產品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