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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灣士卓曼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輸入與「“麥登狄卡”艾姆植體骨內植體」(衛署醫器輸字第024349號)許可證核准內容不符之產品
日期:2025-07-21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4年7月16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40086350號函。
主旨:轉知台灣士卓曼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輸入與「“麥登狄卡”艾姆植體骨內植體」(衛署醫器輸字第 024349號)許可證核准內容不符之產品,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產品下架回收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4年7月11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43114634號函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獲案內醫療器材許可證核定說明書,型號1-01-06之核准材料係Ti6Al4A,惟旨揭公司輸入之該型號產品係以TiCP4材料製成,與許可證核准內容不符,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並經處分在案。
三、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產品,應配合旨揭公司下架回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