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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明達”咬口器(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921號)」醫療器材許可證一案
日期:2025-07-18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4年7月9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40083892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明達”咬口器(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921號)」醫療器材許可證一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4年7月7日桃衛藥字第1140060626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之「“明達”咬口器(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921號)」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7日衛授食字第1141616548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