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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倡明電機有限公司」持有之「“倡明”經皮神經電刺激器(衛部醫器製字第005458號)」醫療器材許可證一案
日期:2025-05-14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4年5月13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40056884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倡明電機有限公司」持有之「“倡明” 經皮神經電刺激器(衛部醫器製字第005458號)」醫療器材許可證一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5月9日衛授食字第1140009880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之「“倡明” 經皮神經電刺激器(衛部醫器製字第005458號)」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4年5月9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614011號公告廢止。
三、旨揭公告廢止醫療器材許可證之資訊已登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資料庫(首頁:www.fda.gov.tw>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