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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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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明德"愛康娜軟膏(過氧化苯 醯)(衛署藥製字第029949號)」

日期:2025-03-11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4年3月10日全醫聯字第1140000303號函。

主旨:有關明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回收藥品「"明德"愛康娜軟膏(過氧化苯醯)(衛署藥製字第029949號)」(效期內批號,清單如附件)一案。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2月7日FDA藥字第1140702179號函副本辦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