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及瑞士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6項藥品(詳如說明)辦理回收
日期:2024-11-22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11月21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30153219號函。
主旨:有關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及瑞士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6項藥品(詳如說明)辦理回收,請貴會協助轉知會員配合下架回收。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11月13日FDA品字第1131107863號、第1131107859號及113年11月15日FDA藥字第1131414395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內藥品回收分級屬第二級,藥品資訊如下:
(一)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1、恩克帕膜衣錠200毫克(衛部藥製字第059028號)、批號:TE170012。
2、"生達"舒抑痛口服懸液20毫克/毫升(異布洛芬)(衛署藥製字第045438號)、批號:LI020317。
3、"生達"百吉乳膏(衛署藥製字第020998號)、批號:OB010612。
4、“生達”暢腹立膜衣錠 212.5/5 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5123號)、批號:TP220047、TP220048及TP220050。
5、"生達" 速立安錠(樂耐平)(衛署藥製字第022211號)、批號:TS080163。
(二)瑞士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1、引達平持續性藥效膜衣錠1.5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8705號)、批號IDSA44A、IDSA44B。
三、藥品回收資訊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網址:https://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產品回收。
(二)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整合查詢服務>西藥>產品回收。
四、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17條規定:「對於已變質、逾保存期限或下架回收之藥品,應予標示並明顯區隔置放,依法處理。」,請各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進行下架回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