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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昞暉有限公司販售之「台大醫用氧氣(短期使用)」及「台大醫用氧氣」產品, 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一案
日期:2024-09-18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9月12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30122796號函。
主旨:有關昞暉有限公司販售之「台大醫用氧氣(短期使用)」及「台大醫用氧氣」產品(產品批號詳見藥物回收明細表), 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一案,請依附件說明段辦理藥物回收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