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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山德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諾快寧口服懸液用粉劑312.5毫克/5毫升(衛署藥輸字第022931號)」(批號NG8029)」辦理回收

日期:2024-09-09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9月5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30119387號函。

主旨:有關台灣山德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諾快寧 口服懸液用粉劑312.5毫克/5毫升(衛署藥輸字第022931號)」(批號NG8029)」辦理回收,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下架回收。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9月2日FDA藥字第1131411426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案係旨揭公司表示因接獲多起案內批號藥品之玻璃瓶口有破裂情形,故啟動藥品回收作業。
 
三、藥品回收資訊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網址:https://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產品回收。
 
(二)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整合查詢服務>西藥>產品回收。
 
四、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17條規定:「對於已變質、逾保存期限或下架回收之藥品,應予標示並明顯區隔置放,依法處理。」,請各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進行下架回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