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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美商亞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持有之「弗尼利脂寧微粒化膠囊200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2654號)藥品許可證一案
日期:2024-08-12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8月8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30104034號函。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美商亞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持有之「弗尼利脂寧微粒化膠囊200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2654號)藥品許可證一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7月31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330496912號函副本辦理。
二、因使用fibrate類及/或statin類藥品可能具引起胰臟炎或肝臟相關不良反應之風險,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前經衛生福利部以111年6月28日衛授食字第1111405112A號函命該類藥品許可證持有商,應於112年2月28日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依藥事法第48條規定廢止其許可證。
三、旨揭藥品因未依限完成藥品中文仿單變更,爰經該部於113年7月23日廢止藥品許可證,並命旨揭藥品之輸入業者(美商亞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應自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
四、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