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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公告『治善錠10公絲(衛署藥輸字第016195號)』及『滅殺癌注射液25毫克/毫升(衛部藥輸字第028034號)』藥品之輸入業者,應自本公告日(113年5月16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
日期:2024-05-24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5月21日全醫聯字第1130000656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公告『治善錠10公絲(衛署藥輸字第016195號)』及『滅殺癌注射液25毫克/毫升(衛部藥輸字第028034號)』藥品之輸入業者,應自本公告日(113年5月16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含依已撤銷之該部113年1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39001569號公告辦理回收驗章者),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業經該部於113年5月16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1014號公告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5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31405715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