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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抑鬱膜衣錠2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4860號)」及「釋心憂膜衣錠10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369號)」藥品許可證一案
日期:2024-05-15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3年5月14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30062392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抑鬱膜衣錠 20 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4860號)」及「釋心憂膜衣錠 10 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369號)」藥品許可證一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5月7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33032452號函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5月8日新北衛食字第1130861026號函辦理。
二、因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SSRIs)及血清素-正腎上腺素回收抑制劑(serotonin and noradrenaline reuptake inhibitors,SNRIs)類藥品可能略具增加產後出血之風險,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前經衛生福利部以111年3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11402200號函命該類藥品許可證持有商,應於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依藥事法第48條規定廢止其許可證。
三、旨揭藥品因未依限完成藥品中文仿單變更,爰經該部於113年4月30日廢止藥品許可證,並命旨揭藥品之製造及輸入業者(東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毅有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應自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
四、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