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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台灣圓點奈米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之「"台灣圓點"核酸萃取機(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014號)」等醫療器材許可證經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一案
日期:2023-12-07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2月7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166057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台灣圓點奈米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之「"台灣圓點"核酸萃取機(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014號)」等醫療器材許可證經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2月6日桃衛藥字第1120120164號及桃衛藥字第1120120173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之「"台灣圓點"核酸萃取機(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014號)」及「"台灣圓點" 核酸萃取機(未滅菌)(衛部醫 器製壹字第006579號)」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分別於112年12月4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11298號及於112年12月4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11313號公告廢止。
三、相關醫療器材許可證資訊已登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或許可證各類月報查詢系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藥物許可證暨相關資料查詢作
業)供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