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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弘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維健"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273號)等4項產品回收

日期:2023-11-22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1月22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157514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弘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維健"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273號)、「“弘康”軀幹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143號)、「"維健"軀幹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234號)及「弘康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
器製壹登字第a00196號)等4項產品標示未刊載效能,應回收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1月20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23069865號函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旨揭公司持有之旨揭4件醫療器材登錄複查作業,貴公司提供登錄之產品未依規定刊載效能一事,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規定。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本案係屬第三級回收,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事宜,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