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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台灣曲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曲克"膽道擴張球囊」(衛署醫器輸字第016907號)醫療器材自願性回收一案
日期:2023-11-22
依據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112年11月10日中市衛食藥字第1120022998號函。
主旨:有關台灣曲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曲克"膽道擴張球囊」(衛署醫器輸字第016907號)醫療器材自願性回收一案,請勿再販售或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1月16日新北衛食字第1122259884號函辦理。
二、案係台灣曲克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不符合設計要求之產品啟動自願性回收。針對旨揭產品之回收型號、批號臚列如下:
(一)型號:QBD-8X3、QBD-6X3、QBD-10X3。
(二)批號:W4722983、W4722643、W4722984、W4748964。
三、查該公司提出之運銷紀錄顯示,旨揭公司曾販售予貴公司應辦理回收之型號、批號產品(如附件),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請勿再販售、使用,並本於權責通知醫事機構、其他醫療器材商及藥局,盡速配合該公司進行產品回收作業。
四、副本抄送本市醫藥相關公協會,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旨揭公 司辦理回收事宜,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