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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永聖醫療器材有限公司」於製造許可 (GMP1035,效期至111年10月30日)逾期後所製造之 「“永聖”一次性電極板與接線(衛部醫器製字第004662號)」等3件醫療器材與規定不符

日期:2023-11-06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0月18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139059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永聖醫療器材有限公司」於製造許可(GMP1035,效期至111年10月30日)逾期後所製造之「“永聖”一次性電極板與接線(衛部醫器製字第004662號)」等3件醫療器材與規定不符,應回收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10月16日府授衛藥字第1120408589號函辦理。
 
二、旨揭案件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8月14日派員赴永聖醫療器材有限公司執行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QMS)檢查,發現該公司於製造許可(GMP1035,效期至111年10月30日)逾期後,仍有訂單生產出貨之情形,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經彰化縣衛生局透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醫療器材、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該公司領有「“永聖”一次性電極板與接線(衛部醫器製字第004662號)」、「“永聖”雙極鑷子與接線(衛部醫器製字第004665號)」及「“永聖”電刀筆與電極(衛部醫器製字第004822號」3件醫療器材許可證
(製造許可登錄編號GMP1035),該公司自111年10月31日至112年9月24日所製造之前揭3件醫療器材產品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
 
三、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8條及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本案係屬第3級回收,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事宜,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