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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永大明儀器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永大明”角型蒸氣滅菌器,衛署醫 器製字第001494號」及「”永大明”高壓蒸氣滅菌鍋,衛 署醫器製字第004059號」產品,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6 條規定一案

日期:2023-08-03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8月2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099615號函。

主旨:有關永大明儀器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永大明”角型蒸氣滅菌器,衛署醫器製字第001494號」及「”永大明”高壓蒸氣滅菌鍋,衛署醫器製字第004059號」產品,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6條規定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