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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2項藥品(詳如說明)辦理回收

日期:2023-07-27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7月19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091514號函。

主旨:有關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2項藥品(詳如說明)辦理回收,請貴會協助轉知會員配合下架回收。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7月12日、14日FDA藥字第1120715542號、第1121408092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內啟動回收之藥品品項、持有者及回收原因臚列如下:
(一)舒肺樂凍晶注射劑(衛部菌疫輸字第001015號)、批號MX9M及S34T;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表示接獲不良品通報,批號MX9M有異物混入之情事,故啟動相關批號預防性回收。
(二)赦癲易膜衣錠500公絲(衛署藥輸字第021847號)、批號2988A、1959A;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前揭藥品部分批號於檢驗時發現含有雜質,故啟動回收。

三、藥品回收資訊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網址:https://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產品回收。
(二)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整合查詢服務>西藥>產品回收。

四、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17條規定:「對於已變質、逾保存期限或下架回收之藥品,應予標示並明顯區隔置放,依法處理。」,請各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進行下架回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