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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衛生福利部撤銷(天慶醫療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費比姆"氣囊壓力計(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登字第009300號)產品登錄,須依法回收一案
日期:2023-07-27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7月17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092261號函。
主旨: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撤銷(天慶醫療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費比姆"氣囊壓力計(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登字第009300號)產品登錄,須依法回收一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7月13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123128836號函辦理。
二、案係旨揭公司申請旨揭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並自行切結申請登記產品符合「D.2610氣體壓力計」鑑別範圍,經衛生福利部核予資料尚齊,獲核發旨揭醫療器材許可證。嗣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複查,其本案許可證及登錄輸入之產品不符合「D.2610氣體壓力計」鑑別範圍,爰依其切結核發許可證及後續逕予登錄之行政處分均屬違法行政處分,爰續予撤銷,合先敘明。
三、請公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旨揭產品回收作業,倘有陳列販售旨揭產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安全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