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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器材回收(註銷)、許可證廢止專區
有關衛生福利部廢止堤麥策略行銷有限公司之「
日期:2023-07-05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7月4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085325號函。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廢止堤麥策略行銷有限公司之「"堤麥"醫用輔助襪 (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8021號),及「“堤麥”遠紅外線非動力式治療床墊 (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958號)醫療器材登錄一案,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6月30日新北衛食字第1121229003號函辦理。
二、案係堤麥策略行銷有限公司之「"堤麥" 醫用輔助襪 (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8021號),及「“堤麥”遠紅外線非動力式治療床墊 (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958號)產品,經衛生福利部評估非屬該許可證或登錄核准之產品,爰倘消費者係因誤信旨揭許可證或登錄之產品所述醫療效能而購買產品,後因產品無法達到所述之效能,恐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亦有損對合法產品之信賴,對公益有重大危害,故廢止旨揭產品許可證或登錄。三、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