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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鴻汶醫藥實業有限公司及東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2項藥品(詳如說明),擬辦理回收

日期:2023-02-04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2月3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20008760號函。

主旨:有關鴻汶醫藥實業有限公司及東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2項藥品(詳如說明),擬辦理回收,請貴會協助轉知會員。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1月17日、18日FDA藥字第1121400645號及第1121400651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內啟動回收之藥品品項、持有者及回收原因臚列如下:
(一)百事隆錠10毫克(鹽酸布匹隆)(衛署藥製字第041445號)、批號222101。鴻汶醫藥實業有限公司表示前揭批號部分藥品有外觀異常(斑點),故啟動回收。
(二)抑鬱錠1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8506號)、批號BKC461、
BKC471、BKC481、BKC491、BKC501、BKC511、BKC521、BKC531、BKE471、BKE481、BKE491、BKE501、BKE511、BKE521、BKE531、BKE541、BKK551、BKK561、BKK571、
BKK581、BKK591、BKK601、BAB461、BAB471、BAB481、BAB491、BAB501、BAB511、BAE471、BAE481、BAE491、BAE501、BAE511、BAE521、BAJ391、BAJ401、BAJ411、
BAJ421、BAJ431、BAJ441、BAL471、BAL481、BAL491、BAL501、BAL511、BAL521、BBD591、BBD601、BBD611、BBF491、BBF501、BBF511、BBF521、BBF531、BBF541、BBF551、BBF561、BBF571(共58批)。東竹藥品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前揭批號部分藥品於長期安定性試驗第24個月時發現不純物含量達規格上限,故預防性回收。

三、藥品回收資訊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網址:https://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產品回收。
(二)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整合查詢服務>西藥>產品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