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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及暉致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2項藥品(詳如說明),擬辦理回收

日期:2022-10-26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1年10月26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10146421號函。

主旨:有關台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及暉致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2項藥品(詳如說明),擬辦理回收,請貴會協助轉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10月19日及21日FDA藥字第1111411072號及第1110726858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內啟動回收之藥品品項、持有者及回收原因臚列如下:
(一)"台裕"樂心平膠囊60毫克(衛部藥製字第060285號)、批號WA2503、WA2605、WA2704;台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前揭批號部分藥品於長期安定性試驗時發現溶離試驗之溶出率不符合規格,故啟動回收。
(二)適脈旺糖衣錠10毫克 (衛署藥輸字第015290號)、批號FP9204、FP9205、GF5100、GE0805、GE0806,共5批;暉致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因接獲怨訴,藥品表面出現顏色異常情形,故啟動回收。
 
三、藥品回收資訊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網址:https://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產品回收。
(二)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整合查詢服務>西藥>產品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