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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納入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之醫療照護 工作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暫勿至醫療院所上班

日期:2020-02-27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19日肺中指字第1093800118A號函。

 二、因應國際間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請被納入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之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暫勿至醫療院所上班。

 三、中國大陸發生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以來,受其影響的國家或地區已陸續傳出次波或第3波傳染病例發生。

 四、為及早發現疑似個案及防堵病毒於社區及醫療院所傳播,本中心於109年2月17日啟動加強社區監測方案,採檢個案若經醫師判斷無須住院,將請其返家,並於發病後14日內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有關「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請參閱疾病管制署網站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

 五、考量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常與病人有近距離接觸,感染傳播風險相對偏高,爰請被納入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之直接照護病人的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暫勿前往醫療院所上班,並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