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公佈欄

有關原訂自106年7月起,支付標準標號01024C等163項申報醫療費用應填報「執行時間-起」及「執行時間-迄」或「執行醫事人員代號」欄位作業

日期:2017-07-10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6年6月26日全醫聯字第1060001001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有關原訂自106年7月起,支付標準標號01024C等163項申報醫療費用應填報「執行時間-起」及「執行時間-迄」或「執行醫事人員代號」欄位作業,考量特約診所需更充裕時間辦理資訊增修作業,展延至106年10月(費用年月)起施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