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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

日期:2019-08-02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7月23日全醫聯字第1080000908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自108年8月1日起實施。

 三、旨揭方案修正內容如下:

       (一)「固接網路」網路月租費:基層診所及其他醫事服務機構之支付上限修正為一般型光纖6M/2M  1,691元。
       (二)「行動網路」網路月租費:4G優惠方案支付上限修正為799元。

       (三)資料上傳獎勵:
           1、轉()檢案件之醫療檢查影像及檢驗()結果上傳獎勵條件,修正為「須於實際收到
影像(報告)日期24小時內上傳」。
           2、新增46項獎勵即時上傳檢驗()結果項目,且1088月至10月於費用年月次月底前上
傳,即予獎勵,自10811月起,須  於報告日期24小時內上傳,方予獎勵。

 


  四、旨揭方案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請自行擷取。

 


  五、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上傳醫療檢查影像、檢驗(查)結果、人工關節植入物資料及出院病歷摘要之
格式說明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醫事機構/醫療費用支付項下,請自行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