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
日期:2019-07-24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8年7月22日全醫聯字第1080000905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附件)。